一、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太湖流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办水保〔2020〕160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精神,向公众发布建设项目设施自主验收情况信息。
建设单位对所发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并将根据公众反馈意见修改完善本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相关内容。
二、验收备案前公示的主要内容
1. 建设项目名称:海底科学观测网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监测与数据中心)
2. 建设单位名称:同济大学
3. 水保方案编制单位名称:上海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4. 项目建设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南汇新城镇海洋七路303号
5.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2022年8月31日至2022年9月27日止)20个工作日。
6. 拟报批的水土保持验收鉴定书全文的网络链接:同济大学海洋与地球科学学院网站(https://mgg.tongji.edu.cn/)
7. 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反馈意见。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联系人:唐老师
邮寄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四平路1239号
联系电话:021-65987063
电子邮箱:tangwei@cnsso.edu.cn
四、其他
对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建设单位不会用于水土保持自主验收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利人允许不得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建设单位:同济大学(公章)
日期:2022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