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济大学海洋与地球科学学院工会会费
使用及帮困办法
第一章 总则
为进一步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增强工会的凝聚力作用,建立起关心爱护教职工的运行机制,根据上海市总工会及同济大学工会经费使用规定等相关文件精神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活动经费
第一条 补充活动费额度
学院工会组织面向全体会员的集体活动,学校工会以学院单位会员数为基数,给予每人每年200元的活动费补助。
若会员人数不满50人,以50人计。
第二条 春游秋游
学院工会组织春游秋游,必须当天往返,不得到有关部门明令禁止的风景名胜区。费用标准每人每天不超过300元,其中餐费支出不得超过总支出的50%。开支范围包括租车费、餐费、门票、活动用品等,报销时必须附参加人员名单及费用清单。可以委托旅行社组织,需签订委托协议。
第三条 补充活动费使用规定
(一) 学院工会会员活动费在学校工会单独建卡。经费使用时必须严格执行财务管理规定;
(二)每笔活动费用使用报销时,遵循学院工会会费及学校工会补充活动费各报销50%的原则。当学院工会会费结余不足人均50元时,需报销的活动经费不足部分可由学校工会补贴,最高不超过200元/人;
(三)经费报销需提交活动情况介绍,并附人员名单及发票;
(四)亲子活动可包含小孩费用;
(五)如有物资采购项目,需附清单,并附物资发放签收单;
(六)所提交材料均需经办人、学院工会主席共同签字确认;
(七)发票抬头必须为“中国教育工会同济大学委员会”或“同济大学工会”。
第四条 补充活动费时间限制
学校工会下拨补充活动费,仅限本年度支出并完成报销,余额不结转至下一年度。
第三章 慰问
第五条 六必访
(1)会员结婚、生育采购慰问品,可用校工会经费报销500元,学院工会另可最高以会费配套300元;
(2)会员患病住院慰问金,可用校工会经费报销500元/人/次,学院工会另可最高以会费配套500元;
会员大病住院慰问金,可用校工会经费报销1500元/人/次,学院工会另可最高以会费配套500元;
以上情况一次住院,限慰问一次。
学院探望病人时可另购不超过200元的慰问品,从工会经费支出;
(3)会员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去世慰问金,可用校工会经费报销500元,学院工会另可最高以会费配套500元;
(4)会员退休离岗,以座谈会等形式欢送并采购纪念品,可用工会经费报销500元,学院工会另可最高以会费配套500元,但不得采购《上海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中明令禁止的物品,
(5)除上述情况外,学院工会认为需要上门探望或慰问的,可以会费采购最高200元慰问品;
(6)会员去世可给予一次性慰问金3000元,学院工会可以会费采购200元以内花圈。
第四章 文体活动
第六条 餐费标准
文体活动中按规定开支伙食补助费,每人每餐标准不超过50元。全天活动的伙食补助费不得超过100元,不得发放现金。
第七条 奖项设置
(一)设置奖项的,以精神鼓励为主,可适当给予少量的物质奖励,奖励范围不超过参与人数或团队的2/3;
(二)个人项目单项奖品不超过300元,团体项目单项奖品人均不超过200元;
(三)不设置奖项的,可为所有参加人员发放参与奖奖品,但人均不超过100元。
第八条 节日职工联欢会奖品可参照上述参与奖执行。
第九条 学院工会开展文体活动所需服装
(一) 职工文体活动所需服装,高档、特殊服装应采用租赁方式;
(二) 确有需要为参赛者购置服装的,可按照每人每年不超过300元标准执行。
第五章 酬金标准
第十条 学院工会、教职工社团等组织开展各类培训班、讲座等活动需在每学期活动开始前在学校工会备案,每月结算一次。讲课人员酬金两小时内以一次计,常规性讲座、培训等活动建议以一次计。所有人员酬金的税金由酬金获得者本人向有关税务机关报税。
酬金标准如下:
(一) 本校人员
本专业正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最高400元/次;副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最高300元/次;讲师最高250元/次,助教及学生最高150元/次:非本专业指导老师最高200元/次。
(二) 校外人员
本专业正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最高500元/次;副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最高400元/次,讲师最高300元/次;助教及学生最高150元/次,国家级、省部级传承人 (有效证书)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正高级或副高级,其他(如琴师、钢伴、演出指导、化妆师等) 根据实际情况150-200元/次。
(三)特殊人才或特殊技艺及其他特殊情况可向学校工会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授课人员酬金标准参照《上海市市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第六章 临时困难补助
第十一条 在编教师临时困难补助
(一)学院教职工家庭生活因各种原因发生经济困难,经本人申请或工会提议,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给予酌情补助。一次性补助金额为1000元——1500元。申请条件为:
(1)家庭月总收入平均低于当年月最低工资标准的;
(2)因病及其他突然事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二) 教职工手术住院治疗,大病:临时补助3000元;小病:一次性临时补助1000元。主要参考关键词为:手术、住院、自费。说明:由于临时困难补助经费来源于学校行政拨款,所以上述标准执行后的适合度也取决于学校行政拨款的额度。
(三)学院职工家庭(男、女)生育:一次性临时补助1000元。
(四)教职工父母、配偶、子女患重大疾病,一次性临时补助1000元。
(五)学院职工父母丧事,一次性临时补助1000元。
(六)如有未尽事项,依据上级文件,由学院工会委员会及党政联席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本办法在执行过程中如有与今后上级工会及学校出台的规定产生冲突的,按照上级工会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二条 学院工会会费使用遵循用于所有工会会员的原则,不得用于购买有价卡券,不得报销与工会活动无关的费用。
第十三条 本办法经学院教代会讨论,学院党委、党政联席会通过后实行。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学院工会委员会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中共同济大学海洋与地球科学学院委员会 2024年5月28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