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支持同济大学对德合作与交流的进一步发展,经教育部同意,国家留学基金委2010/2011年度给予同济大学中国政府全额奖学金—德国项目20个博士研究生名额(学生类别可为学历生和双学位生),以进一步鼓励与扩大德国学生来同济大学学习、深造。海洋学院有意向申请的老师请在2010年3月10日前准备好材料,交外事秘书,学院统一上报。
通知全文转发如下:同济大学关于推荐2010/2011学年度中国政府全额奖学金—德国项目奖学金生的通知
一、 申请人资格
申请人须为非中国籍公民[中国大陆、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在移民国外须持有有效的外国护照或国际证明文件4年(含)以上,且最近4年(截至入学年度的4月30日前)之内有在国外居住2年以上的记录(一年中实际在国外居住满9个月可按一年计算,以入境和出境签章为准),身体健康。
二、 申请条件与申请材料
申请人必须如实网上填报来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
同时提交以下申请材料(均为一式两份)。
*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
*具有硕士毕业以上的学历,年龄不超过40周岁。
* 提供硕士毕业证书公证件。中英文以外文本的证书还需提供公证过的中文或英文翻译件。
* 提供硕士阶段全部课程成绩单原件或公证件。中英文以外文本的成绩单还需提供公证过的中文或英文翻译件。
* 提供来华学习和研究计划(不少于800字),用中文或英文书写
* 提供两名副教授或具有相当于副教授专业技术职称及以上者的推荐信。
* 提供一至两篇专业论文、文章或论文提纲。
* 提供护照复印件(有效期内的普通护照)。
注: 博士研究生入学后的第一学年均为试读,博士研究生第一学年的所有学位课程考试合格并通过中期考核之后,方可取得准备毕业论文资格。其试读期间的成绩计入总学分。学位课程考试不合格者作进修处理。
备注:
以上20名人选确定后,在报送国家留学基金委材料时,每位留学生的材料中需附加一份我校指导教授的同意指导函。
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无论是否录取均不予退还。毕业证书等重要资料的正本务必由申请人本人保存。
此次项目同济大学招收的专业采用英语或德语授课,故无需提供HSK证书。
三、在中国学习期间,作为中国政府奖学金生将享受如下待遇:
* 免交注册费、学费、实验费、实习费、基本教材费和住宿费;
* 提供奖学金生活费(博士研究生2000元/月)和一次性安置补助费;
* 提供门诊医疗费和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综合医疗保险;
* 提供入学时由入境口岸城市至学校所在城市,以及毕业时学校所在城市至出境口岸城市的一次性火车硬坐车票(乘坐通宵火车时为硬卧车票)。
四、 学习年限
博士生学习年限完整学制为3年;联合培养在华学习年限至少为1年。
五、培养模式
学生的培养模式可有两种:
在同济大学完成完整的学制教育;
可采用我校与德方学校联合培养的方式,最低在华学习年限为一年。在华学习期间,留学人员的身份为学生身份,并须持学生签证。
六、培养方案与课程
博士研究生的学位课程设置与考核要求根据各专业的培养计划与要求确定。联合培养的方案(或协议)须经双方教授和学校主管部门的认可。
七、 论文答辩、学位授予
在同济大学学习的博士研究生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规定,申请授予相应的博士学位。
凡申请授予博士学位的留学生必须完成各自教学计划的各项要求,成绩合格,经审核准予毕业,其课程学习,毕业论文答辩的成绩必须达到博士学位所要求的水平。
八、有关汉语学习与语言运用问题
对留学生来说,汉语是其第一外语,列入学位必修课程;博士研究生还须选学除母语之外的第二外语。
毕业论文撰写可使用中文、德文或英文;但论文摘要需用中文撰写,字数不少于6000字。
答辩时可使用答辩组教授认可的语言。
九、健康检查与认证
由于中国卫生检疫部门无法完全了解德国的医疗机构,造成以往留学人员来华前后做2次健康检查的困境。为尽力避免此类情况的发生,请申请来华人员遵循以下的方法:
应事先询问在德的中国使领馆:申请来华签证时是否需要提交《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
如申请来华签证时需要提交《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则应到中国使领馆认可的德国公立医院进行健康检查。中国卫生检疫部门不认可私立医院的检查证明。《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等重要资料的正本务必由申请人本人保存。
如申请来华签证时无需提交《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最好的办法就是来华后在华进行健康检查。
留学人员在华的健康检查与认证由中国卫生检疫部门独立完成。
各学院可将推荐的候选学生申请资料于2010年3月15日前报送留学生办公室,联系人:张红黎(TEL:65983579、EMAIL:
)。同济大学留学生办公室
2009年12月25日
最后更新 (2009-12-28 18:15)